人民網曼谷11月14日電 (記者簡承淵)當地時間11月12日,泰國商務部國內貿易廳廳長維塔亞功·馬尼內特向媒體介紹,《大米貿易費用部級條例(第2號)》自11月7日起正式實施。新規通過減免大米出口許可證費用,為農民、合作社及中小型稻米出口企業創造了更多進入國際市場的機會。此次實施新規的目的是為了建立一個更加開放的貿易體系,促進形成均衡競爭的市場環境。根據新規,農民團體和合作社將獲免出口許可證費用;注冊資本不超過1000萬泰銖的中小型大米出口企業僅需繳納1萬泰銖,較此前的5萬泰銖大幅下調;注冊資本超過1000萬泰銖但不超過2000萬泰銖的企業則繳納3萬泰銖。